• 虎林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18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虎林纪委宣教室  浏览量:

  • 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严格遵守“十个绝不允许”要求,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及名贵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代金券、购物卡;严禁公款旅游或使用公车、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九项规定,对“两节”期间纠治 “四风”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头引领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两节”期间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畅通拓宽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排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两节”期间群众反映、重要舆情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查严处,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虎林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7-5822535
     
    中共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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