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四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典型问题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虎林纪委宣教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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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

    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广泛开展自清自查,畅通监督渠道,采取提级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虎林镇安乐村财经委员房淑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房淑荣在担任虎林镇安乐村财经委员期间,机动地地力补贴款、楼房租金、村口空地租金、新增土地承包费等村集体资金共计14.1万元未入村财务账,全部被其个人使用。2021年3月,房淑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虎林市东诚镇忠信村党支部副书记程念违反廉洁纪律、财务管理制度问题。2012年,时任忠信村村主任程念,将有机肥无害化处理站项目配备的自动发酵翻倒设备、有机肥专用运输等设备存放于家中,未记入村固定资产账,并无偿使用。2013年,程念同意虚报工时费核销餐费、交通费,共计1.08万元;2014年,挪用巷道硬化路面奖补资金20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4月,程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虎林市虎头镇新庆村党支部书记周尚富违反工作纪律、财务管理制度问题。2004年至2017年,周尚富在任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虎头镇新庆村决定将收回的原新庆小学30亩校田地粮食补贴款挂在村干部名下领取,共领取补贴款2.056万元,未入村财务账,全部被挂名的三名村干部用于个人支出。2021年4月,周尚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虎林市杨岗镇湖北村党支部原书记姜宝太等人少收取土地承包费问题。2016年3月,时任党支部书记姜宝太、财经委员姜涛在村机动地发包工作中,少收取22.27亩土地承包费,给村集体造成损失3.5409万元。2021年4月,姜宝太、姜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稳定,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深受广大群众关注。从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来看,有的资金不入账,有的违规少收取承包费,有的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严重损害了群众集体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督促农村基层组织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专项整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导;严肃查处一批“三资”领域的问题,并通报曝光。

     

                                    中共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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