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开发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举报受理内容公布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虎林经济开发区
二受理举报内容
责任落实方面
在开发区建设中监管缺失缺位、失职失责、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土地利用方面
低价出售土地,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税费,土地出让后长期闲置不开发,违规出让、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违规调整变更土地规划用途,违规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安排安置地等问题。
资产和项目管理方面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利用下属企业侵吞国有资产,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违规审批、核准、备案或未批先建,违规减免、缓缴有关费用等问题。
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编制“三超两乱”,违规增加编制种类数量,违规招聘、安置工作人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费用、借用钱物,违规设立“小金库”乱发津补贴、核销有关费用等问题。
举报受理方式
01举报信箱
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58400)
02来访举报
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
03举报网站
虎林市纪委监委(http://www.hulinjj.gov.cn/)
04举报电话
0467-5822535
05微信举报
关注“清风虎林”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中共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虎 林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12月22日
主办:中国共产党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虎林市西岗路与解放西街交叉口
黑ICP备17006743号 公安网监备:23038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