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作者:新乐乡 发布单位:新乐乡 浏览量: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尊敬的缴费人:
2022年9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在我市居住和外出人员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者年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享受全颜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直接缴纳,个人无需再缴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为享受定额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40%152元即可。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参保人尽早参保缴费。
四、缴费方式
①虎林市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②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税务"。操作流程:黑龙江税务一左下角点“我要办”,选“社保费办理”请先“注册(首次)“一“登录"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3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五、待遇享受期
①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②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保险待遇。
③2023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享受财政补助,由个人承担全部医保费用,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保险待遇。
④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六、居民“两病”新规定
2022年10月1日起,“两病”患者去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可享受“两病”医保待遇。取消起付标准,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同时思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