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略  发布单位:巡察办  浏览量: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7日,巡察组向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把整改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认真研判。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根据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反馈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林草总站站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责任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代表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表示将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落实整改。整改期间,共组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2次,落实整改措施128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三)推动持续整改的目标和思路。一是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持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和简单整改,防止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防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三是把巩固巡察成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二、坚持导向、认真反思,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切实做到学用结合。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要求,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专题研讨,制定整改台账、措施,强化思想教育、提升责任意识。

    二是8月9日,党组扩大会会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7月18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8月,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等。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是按照上级精神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集中学习计划,完善集中学习制度。目前已按照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18次。

    四是8月9日至11日,机关党委考核组深入各支部考核宣传文化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通报了考核结果。修订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建制度。

    五是严格按照市级部署及林草局实际,制定了《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

    六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员、干部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七个专题分别进行了研讨、述学 。8月,各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等活动。 

    七是9月16日,组织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针对“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述学、“回头看”等档案建设进行“互查互评、互学互促”,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内生动力。

    八是按季度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森林是碳库”论断的深刻内涵等行业重要论述。

    九是及时在虎林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如: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诚信承诺书等。

    十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业务知识题库,并定期进行测试。目前,已完成安全常识、行政执法以及业务综合知识测试3次。

    2.着力解决 “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问题。

    一是7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章党组职责。

    二是8月4日对林草局党组领导班子议事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做成图板在四楼会议室上墙。

    三是7月15日组织各林场管护人员及秸秆禁烧人员在东风林场会议室进行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培训。

    四是积极传达省、市《关于更新完善虎林市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本部门秸秆禁烧工作打好基础。

    五是按照虎林市有效解决秸秆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自9月15日开始,由林草局负责督查珍宝岛乡、阿北乡、东方红镇秸秆禁烧工作。小木河林场和珍宝岛林业站配合林草局做好日常督查和巡查工作。

    六是依据中共虎林市委办公室办字[2021]2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七是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案件移送暂行规定》,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发送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协同管理工作的函,开展必要的联合行政执法。

    八是加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9月19日,林草局协同环保局、水务局、对东方红马鞍山砂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打造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职工队伍。

    1.着力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签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余份。截止目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

    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林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8月,机关党委组成考核组对各基层党支部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三是全局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范措施。

    四是结合实际,已完善林草局“三重一大”制度。

    五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及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相关制度要求,并记录每位发言者意见。如:4月1日,4月15日,8月3日会议。

    六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林草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是8月24日,传达省、鸡西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七一”前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以《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做守纪如铁、作风过硬的好干部》等为题讲了廉政党课。8月至9月,各党支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八是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监督台、宣传栏、文化墙,营造浓厚教育氛围。8月,各党支部分别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巩固教育成效。

    九是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让监督提醒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近20次,干部调整任前谈话3次。

    十是通过会议强调、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管。

    2.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履职能力。目前,由法制办讲解林业行政处罚程序1次。东方红地区公安局执法业务、程序、案件讨论培训1次。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案件分析会1次。

    二是所有行政案件,根据违法情节进行行政处罚。以盈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案情复杂疑难或2000元以上罚款的较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对案件处罚裁定由局班子会研究通过,并将集体讨论记录附于卷宗内。

    三是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则)》,制定《虎林市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则》标准,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则实施行政处罚,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为避免发生简化办案程序,每起案件现由执法队检查后交法制审核。办案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认真审查办案程序,对案情复杂疑难及2000元以上罚款的较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并将集体讨论记录附于卷宗内。避免再出现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的行政处罚。

    五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证权利告知书,下达第一次送达文书;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第二次送达文书,保障当事人申辩、听证权利。

    六是认真审查执法案卷是否为同事代替执法人员签字和违法行为人是否是本人签字。坚决杜绝同事代签及违法行为人代签发生。

    七是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在时限内完成案件办理,由于种种原因对不能在三个月内办结的案件,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申请注明延期理由,并将延期申请附在卷宗里。

    八是开展案卷制作培训,规范执法卷宗和法律文书制作。安排专人管理执法卷宗,加强卷宗管理,由承办机构负责人及法制办负责人查验是否缺少公章、签字以及关键信息笔误等缺失错漏问题。

    九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聘请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以适应当前依法治林的需要。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为避免发生简化办案程序,办案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认真审查办案程序。

    十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十一是8月9日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将财务股和经管股合并为经济管理股,对工作职责重新进行了明确。

    十二是为规范林业站财务工作,8月9日会议上将6个林业站纳入林草局机关进行核算和管理,制定了《虎林市林草局林业站财务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十三是9月2日,经管股股长对涉及问题的林场、林业站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四是按照实际情况,已逐级约谈分管领导、责任领导。

    十五是组织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十六是结合实际重新制定《虎林市林草局财务管理办法》。

    十七是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十八是修订并完善了《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林草局国有林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基层单位用车里程日报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登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登记。

    十九是7月以来,已检查机关车辆的行车里程、行车登记、加油卡使用等2次,未发现违规使用等问题。

    3.着力解决“作风整顿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反弹倾向”问题。

    一是学习《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扎实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通过“微信群”对林业站人员进行造林业务知识培训。在宝东镇举办村庄园林化绿化技术培训现场交流会。8月4日在林草局会议室对各林业站工作人员举办业务知识培训会等。

    三是公务员参加工作实训,提高材料撰写水平,严把材料关,认真总结经验和分析问题,有效指导下步工作。

    四是结合“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述学要求,加强个人学习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警醒自己与时代看齐,创新工作思路,严格要求自己,把各项工作做好。

    五是文件起草和下发前多人把关,确保文件不发生错误。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和巡护,组织集中应急演练,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场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完成情况。

    七是对东风林场防火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八是完善了领导干部基层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进行谈心谈话4次。

    九是结合“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专项工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针对扶贫攻坚等课题进行了调研。

    十是党组成员通过走流程、座谈等方式完成调研报告10余篇。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着力解决“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党政办会议记录专职人员负责记录、整理、分类、归档。

    二是会议记录明确分为党办和行办2本。

    三是局重大会议邀请纪检派驻组成员前来参会,同时按照要求,会后及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报给纪检派驻组。

    四是8月份,党政班子牵头组成考核组,深入各国有林场、林业站、月牙湖保护区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五是8月3日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

    六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会议,参会人员均发表意见。

    七是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全年下基层调研各5次。

    2.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8月1日在局四楼会议室举办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一期培训班,讲解党务工作基础知识。

    二是7月8日完善《林草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下发各支部。

    三是9月2日机关党委副书记分别与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以及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3名党员进行约谈提醒,指出问题,改正不足。

    四是8月4日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与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五是9月5日机关党委副书记约谈提醒局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副书记要求其对谈心谈话工作作好安排。

    六是8月4日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七是1月28日,局党组会议对党组班子成员承担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联系点进行了重新划分。

    八是5月至9月,党组四名班子成员先后到党建联系点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九是9月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约谈虎头林场、小木河林场、七虎林林场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召开存在问题进行约谈提醒。

    十是9月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约谈五个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及月牙湖党支部书记,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进行提醒,严肃学习纪律。

    十一是6月29日,进行了全局学习型机关创建理论知识测试,并排名下发通报。与此同时,先后进行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知识测试、安全知识测试、青年干部理论知识测试等。

    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9月13日机关党委副书记约谈月牙湖、小木河林场、示范林场、东风林场、七虎林林场各支部书记,对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问题进行提醒。

    二是6月末、8月末、9月下旬,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进行审验,合格后盖党建记录季度审核专用章。

    三是7月至9月机关党委副书记列席指导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

    四是8月中旬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以文字形式向基层支部进行了反馈。

    五是2022年任命2名同志为专职党支部副书记。

    六是8月11日,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七是8月1日,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副书记学习换届选举流程。

    八是各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支部党的建设工作。

    九是8月中旬,局党组对基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十是8月4日,局机关党委健全《林草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会程序。

    十一是7月4日,机关支部组织支委成员专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符合流程。

    十二是局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模板,供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借鉴使用。

    十三是各支部按照要求定期记录主题党日活动。

    4.着力解决“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7月18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肃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因工作需要对杨岗林业站站长进行调整,会前,局党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反响良好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同志进行任前征求意见,职工群众评价优秀,经2022年9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一致同意予以提拔使用。

    三是2022年9月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整时,党组成员因是亲属,予以回避。

    (四)压实巡察问题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

    一是在村屯、林区重点地段悬挂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条幅30余条,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刀旗50面,在人员密集区域发放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单近千份,进一步强化生态安全教育及知识普及。

    二是将林业站辖区33592亩林地划分为重点区域,对这些区域实行每周1-2次巡护并上报巡护记录、影像等监管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对毁坏林地、破坏林木案件线索严格按程序上报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乡镇等执法部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五)发挥常态监督优势,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虎林市林草局“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并下发文件。今后凡是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的,均上会研究通过后,方可付款和执行。

    二是6月29日,局机关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专项会商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姜萍参加会议,对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3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各单位、部门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相关制度。四是研究重大事项时,每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纪检派驻组参会进行监督,如:9月5日会议,研究对上争取项目事宜,纪检派驻组成员参会。

    三、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政治引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成效与结果运用相融合,坚定不移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实现党性得到增强,能力得到提高,作风得到改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检查,持续加强后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倒查问题缺陷,反思问题根源,坚持将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

    三是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国土绿化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动林草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67-5848491;邮政信箱: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邮编:158400;电子邮箱:hllcjdb58484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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