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1城镇老旧小区通告
  • 发布时间:2023-04-24  作者:略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

  • 关于公开征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通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廉洁高效,现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举报。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2019年以来全市在建和竣工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三、整治重点

    1.项目申报方面。在申请纳入中央老旧小区补助支持改造计划时,谎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问题;将已纳入以前年度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的项目重复申报改造问题;虚列投资规模、刻意增加改造内容、“报多建少”“报大改小”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项目建设方面。未严格履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程序、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问题;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工程独立招标、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复施工、反复开挖等问题;未落实“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要求,未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以及擅自调整改造内容等问题;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未预留便民通道、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等问题;屋顶漏水、墙面长毛发霉、上下水管不畅、违反施工规程等问题;在对群众诉求问题诉而不接、接而不办、久拖不决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取好处等问题。

       3.项目验收方面。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质量检测、抽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未按照图纸设计改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未进行返工等问题;谎报项目完工、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监理程序形同虚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其他腐败、责任和作风等问题。

        4.资金管理方面。未建立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挪用、滞留、串用等问题;不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5.其他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反映渠道和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1.举报电话 0467-5822535

    2.举报网站  虎林市纪检监察网(www.hulinjj.gov.cn)

    3.来信举报  虎林市纪委监委(邮编158499)

    4.来访举报   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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