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虎林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欢迎您的加入
这里是锻炼年轻干部的“练兵场”,这里是提升个人素质的“大熔炉”,这里是培养优秀干部的“成长摇篮”,这里期待您的加入!
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中共虎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组织抽调与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优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
《中共虎林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抽调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办字〔2020〕14号)中明确:
●年度考核单列!对抽调期累计超过6个月的干部,抽调期满当年在市委巡察机构进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不占所在单位名额。
●出具鉴定意见!对参加巡察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出具鉴定意见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选派优秀人员参与配合巡察工作,在政治生态考核中给予加分!
一、人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熟悉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法律、财务、审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金融、农村工作等方面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4.身体健康,热爱巡察工作,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报名方式:个人自荐填写自荐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报至邮箱hlswxcbzgdcz@163.com 。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3日前。
四、人选确定: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市委巡察办将对人选进行考察,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择优入库。
●其他内容(组织推荐等方式等)详见《关于调整补充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虎巡办发〔2023〕 号),该文件已发至各单位。
附件:七届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自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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