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3-09-06  作者:略  发布单位:巡察办  浏览量: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虎林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共虎林市住建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坚持高位推动,压紧压实责任

    中共虎林市住建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有效。逐级传导压力,逐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落实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三)聚焦标本兼治,抓实整改成效

    对虎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组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1.着力解决“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员个人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现已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中心组成员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学书目,形成学习笔记。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每名班子成员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着力解决“班子成员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理论中心组开展了党的二十大之中国式现代化、二十大报告中的巡视工作精神等内容的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完成学习笔记,提升班子成员的思想觉悟。

    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运用“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等平台,每月上报学习积分,加强班子成员的学习能力。

    三是已开展“业务大讲堂”8次,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对分管业务进行介绍和政策讲解,强化住建系统队伍建设。

    3.着力解决“保障安居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现已对22户签订协议未回迁人员完成基本情况统计,并上报市政府。

    二是现已为各小区设立专用的住宅维修资金账户。当业主提出使用维修资金时,维修使用方案须经过业主大会通过。经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合格后,报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批复使用住宅维修资金,按照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确保维修资金使用安全进行。

    三是制定《供热防风险保障方案》,对供热企业进行提前研判,确保供热不发生断供。每季度对供热企业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现已检查3次,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平稳。供暖期实行了供热运行参数日调度制度,要求企业适时提升供回水温度,确保终端用户室内温度达标。对群众信访诉求第一时间响应,快速处置,目前2022年—2023年供暖季信访均已办结。

    四是强化工作职能,开展专项调查。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周边居民的作息时间,将楼体亮灯时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进一步加大日常建设与维护力度,聘请专业设计队伍,结合虎林市特点设计并安装照明亮化设施。

    (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党组对住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4.着力解决“土地征收环节漏洞多”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宣传力度,对滞签户多约谈,多宣传,让其真正了解征收房屋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实施征收。联系虎林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征收决定发布前对征收片区无照房屋进行认定。

    二是在2018年全市征收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巡察组反馈的分摊面积事项进行修改,将亲属间合并选房分摊面积,改为一个产权人在同一征收范围内多套房屋可以合并面积选房,调整后的新方案已上报虎林市政府会议讨论通过,于2023年4月24日《虎林市迎春地区站前片区房屋产权置换方案》正式实施,作为征收标准。

    三是联合虎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已全部拆除完毕。

    5.着力解决“在建环节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人防办已向建设单位下达缴费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如仍未完成缴费工作,将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对于其他未完成缴费的项目,正在进行排查项目建设面积核定,确定应建面积及应缴费用后,按照规定流程向欠缴项目单位下达缴费决定书。

    二是对目前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避免老问题再次发生。优化了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审批要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两违”巡查监管频率,落实苗头控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翻建、偷建现象建立辖区巡查责任制,细化巡查任务标准,完善惩戒机制,

    有效遏制私建滥建行为。

    三是自2020实施旧改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020年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20个小区的已完成验收工作,计划2023年7月底完成2022年5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梳理及监管,严格按照规章加大监管力度,对标落实具体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协助虎林市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安排专人对12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各项手续进行梳理、完善,成立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监督小组,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监管,整章建制,规范执行。

    6.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环节混乱”的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巡查等措施,每月对售楼处进行抽查,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先后2次对虎林市售楼处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五证齐全、主动网签提醒牌张贴情况,《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合同样本主动出示情况等,对售楼人员并要求售楼处管理人员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商品房销售办法》。

    二是开展政策宣讲。采取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场讲解、企业自学等方式,规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销售。已组织虎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普法宣传专题培训。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规定。自2023年3月17日起下发通知,将商品房预售资金100%的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并将系统缴存比例调整为100%,所有在监管项目均按照此标准执行。

    7.着力解决“物业管理环节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加大对物业管理各环节的督导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物业股采取现场定期抽查方式,加大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

    二是常态化加强政策宣讲,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房产物业股开展《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政策宣讲,同时采取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场讲解、专题指导,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居民法律意识,对虎林市24家物业企业进行线下培训,培训内容包含《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是按照《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明确规范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交存标准,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三)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8.着力解决“保密工作制度执行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对全局工作人员及专职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并订阅了保密学习材料,开展保密月宣传活动,学习最新、最科学的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并要求局属二级单位增强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办公室安装保密专用计算机,同时用专用的涉密文件登记本单独编号登记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进行区分。

    三是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对含有密级的纸质文件严格执行登记、传阅、复议制度,保障系统内保密工作的严密性。

    9.着力解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生产机制,现已与分管主任、队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2023年以来已召开3次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提高了环卫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坚持平时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集中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对驻场安全监督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了2次业务考试,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

    三是整改期内共进行了21次安全检查,强化监管,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四是规范安全生产费拨付和审批流程,加强全过程检查、审核,确保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拨付有据可依。

    (四)落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着力解决“日常监管投入精力不多”的问题。

    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

    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履职工作;进一步加大机关纪委履行责任监督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落实好监督责任,同时调整指挥部财务人员岗位。

    11.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学习黑龙江省通报的典型案例2次。

    二是对住建系统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本领和工作效率。

    三是在今后开展考核工作前,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和政策了解。向每名干部职工宣传考核制度,让其都能详细了解考核的重要意义,明确考核的标准、内容、程序和结果的使用,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

    12.着力解决“派驻组作用有限”的问题。

    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股和财务室有关行政审批、财务制度执行等相关风险点已开展主动监督检查。派驻组组长以党组成员身份参加住建局民主生活会、派驻组组长和组员同志均参加住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重一大会议等。

    (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13.着力解决“解决群众诉求有欠缺”的问题。

    已经和开发企业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书》,在房屋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即可回迁安置。居民诉求问题由虎林市粮食局牵头,粮食企业出资对居民发放租房补助,问题已经解决。

    14.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现已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内容,做到全面详实,对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执法处罚,写清楚具体处罚数额的依据,做到详细,公平,公正,公开。加强了执法能力提升,规范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今年已组织施工企业加强安全培训2次,提高工地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工人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与安全教育相结合,让施工单位及所属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

    三是供热供气和供排水服务中心已增加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完善行政执法存在的不足。

    15.着力解决“工作缺少主动性”的问题。

    一是走访5家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查验项目内业,及时对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的材料进行说明,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内业资料准备项目验收;与具有人防工程项目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咨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专业检测验收建议。

    二是现已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同时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

    三是对信息公开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业务知识培训会,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能力水平。

    四是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住建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在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受理住建系统行政审批事项。

    (六)完善内控机制

    16.着力解决“基本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的问题。

    一是对无审核人领导签字的,找当事人补签。规范“一支笔”制度,住建局财务人员参加虎林市内控推进工作培训会,住建局开展内控推进工作培训会。建立办公用品购置、使用台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济业务支付手续完整。墙改办撤户资金入账往来收据因当时未粘贴,现已补齐。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公出人员补办公务卡,对已持有公务卡的人员要求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以报销。

    17.着力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大”的问题。

    一是经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秉承“小区人防停车位按照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单位享有车位使用权,在车位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合同规定20年使用期限;在今后人防车位使用权转买过程中,人防办会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地下人防工程为开发公司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按照人防工程标准修建。该工程属于平战结合,平时用于商业开发,战时无条件收回使用。经与虎林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核实,办理个人产权证时购买商品房协议书上标注“地下人防工程平时按人防工程要求维护、管理,战时或遇突发事件由国家无条件征用”。

    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外雇车辆管理办法》;设兼职人员负责车辆清运时调派结算等工作,在外雇车辆工作时指定专人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工作时长做好记录。

    四是住建局家属楼车库使用权已划归政府。住建局固定资产已相应入账。今后将达到限额标准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国有资产集中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是完善《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使用一律填写派车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由专人专职做好公车加油登记,及使用记录,同时对公车派车单等公车使用材料认真归档并完整保存;环卫中心现已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虎财字【2019】69《虎林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虎林市财政局2023年2月2日的《虎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职工出差标准。

    18.着力解决“工程项目支付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虎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供热供气和供排水服务中心组织政府采购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采购相关程序。

    二是通过财务查账,通知在质保期内的相关企业进行补缴预留质保金,2023年5月30日5家企业,共计补缴47102元。

    三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贯彻落实相应政策,学习相应法规法条,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深化加大部门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排查,加强宣传引导,普法宣传教育等,落实责任。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培训,组织学习《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等相关政策,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四是按照《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讨论稿),明确使用程序,预留质保金。

    五是环卫中心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严格审查把关,聘用有资质的商家对旱厕进行维修。

    (七)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9.着力解决“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班子成员列席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4次,开展基层讲党课3次;根据本年度组织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新梳理完成住建局机关党委考核细则。

    20.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年度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非班子成员不得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端正工作态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研讨材料并由主要领导审核,杜绝抄袭的现象发生;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会议记录,杜绝“双重组织生活”走形式的现象。

    21.着力解决“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低”的问题。

    一是住建局机关党委召开2023年度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党务相关知识的学习水平,提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站位。局党办定期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根据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手册要求,规范会议职能。

    22.着力解决“支部政治优势发挥不好”的问题。

    一是2023年二级单位根据会议职能进行记录,局机关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反腐倡廉的精神内涵,2023年班子成员已与在职人员开展6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在职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

    二是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在会后形成组织意见并向党员大会报告。

    23.着力解决“支部运行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依规设立基层党组织。对满足条件的单位依规建立党支部,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健全基层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有关要求,二级单位已完成换届,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高度重视,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确保党支部工作正常运行。

    24.着力解决“党员队伍管理散乱”的问题。

    一是对退休党员干部通过视频、音频、图片和电子文档等形式,进行远程参会并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全程纪实。

    二是为规范化管理,已重新梳理党员党组织关系,积极做好党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机关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接至机关党支部,目前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均按组织部门要求落在村党支部。

    三是2023年我局党组已积极向组织部门申请增加入党指数;机关党支部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5.着力解决“作风建设落实不靠,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

    一是建立制度,按照《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明确规范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归集和交存标准,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二是持续宣传培训,于2023年4月21日对虎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培训,宣传政策,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收尽收。

    26.着力解决“未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人防知识宣传”的问题。

    一是人防办按照《鸡西市人防系统应急演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虎林市人防系统应急演练提升年活动方案》,已建立“专项应急预案+N个行动方案”的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安排我市及地下商业场所人防应急演练。

    二是通过国防安全日宣传人防工作,加强人防宣传工作。

    (九)“一把手”履职情况

    27.着力解决“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基本能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但还存在督促所属单位按照“三定”方案履职不充分,解决信访问题办法不多,对廉政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内容,明确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责任分工,抓好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亲自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对重点稳控群体进行包案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局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接访下访活动,着力化解各类信访积案,截至目前共解决信访积案2件,正在推进化解6件。

    二是强化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并对廉政工作严抓严管,在系统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整改实效

    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住建局落地见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用力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强化整改工作,不断推动机制建立

    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长期坚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聚焦反馈的重点问题,深挖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举措。树立高标准、严要求、快整改工作态度,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巩固成果持续见效。

    (三)持续运用整改成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持续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在完成反馈问题本身整改工作基础上,在举一反三上做实功,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加强成果运用、延伸拓展,拿出务实管用举措,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深入挖掘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期执行的制度机制,推动各类问题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97751;邮政信箱:虎林市北兴东街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158400;电子邮箱:zjjdb3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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