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0  作者:略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

  •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谋划早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恪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节日病”。其他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身尽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从严监督,扎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守住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两节”期间,要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串岗。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将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室组乡”联动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开展“嵌入式”“探照灯”式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综合利用“信、访、网、电”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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