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专项整治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略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

  •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专项整治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织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村级小微权力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结合农村实际,重点围绕6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村级事务决策方面

    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村级收益分配方面,损害集体利益的;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等问题。

    (二)惠农资金补贴方面

    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物资、补贴补助资金、防疫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农村“三资”管理方面

    在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中,违反有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规定的;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占有集体“三资”或其他公共财物的;侵占、破坏河道、土地、矿山等国家和集体资源等问题。

    (四)公共服务管理方面

    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不到位,利用掌握审核权、盖章权的便利,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时谋取私利,甚至直接索要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故意刁难的;在发展党员、土地承包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等问题。

    (五)村级事务监督方面

    不按规定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或不按流程及时公开清单要求公开的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干扰村级专项审计事项的;干扰阻碍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工作等问题。

    (六)违反“四风”方面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手机通讯补助等,超标准发放工资经费,超范围列支费用的;违规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借机敛财的;干部作风不实、“中梗阻”、推诿扯皮、懒散漂浮、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

    二、反映渠道和方式

    1.举报电话

    0467-5822535

    2.举报网站

    虎林市纪检监察网www.hulinjj.gov.cn

    3.来信举报

    虎林市纪委监委(邮编158400)

    4.来访举报

    虎林市纪委监委 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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