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清明节纪律提醒
  •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略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

  • 2024年清明节纪律提醒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虎林市纪委监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要严守纪律规定,树立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的祭扫新风,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吃喝等娱乐活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防止“车轮上的歪风”。
    3.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值班值守饮酒以及酒驾醉驾等,防止“酒桌上的违纪”。
    4.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防止“风俗上的走样”。
    5.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聚众赌博活动,防止“思想上的滑坡”。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谈话提醒、制发通知、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出节前提醒,对党员干部“清明”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推动者,遵规守纪的示范者、执行者。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清明“风险点”,在全市祭祀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狠刹“节日腐败”,为文明城市创建、风清气正过节提供坚强保障。
    举报电话:0467-5822535
    举报地址: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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