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蟹卡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4、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实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将切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科学精准监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举报电话:0467-5822535;
邮信地址: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举报网址:虎林市纪检监察网(www.hulin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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