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10-16  作者:略  发布单位:巡察办  浏览量: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医保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反思原因,凝聚思想共识。召开了医保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实行“周调度、月总结”机制,支委班子召开5次专题会  议,研究整改工作进展,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6项,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的制度保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治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推进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巡察反馈要求,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改质量和治理效能。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党建工作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发展提质、服务效能增强的强大动力,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委会、局长办公会、党员大会的首要内容,确保理论学习方向不偏、重心聚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7次,做到应学尽学,坚定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素质。

    二是制定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指示精神学习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1次,推动学用结合。

    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44次,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医疗保障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任务。

    一是加大参保宣传力度,通过发布短视频、医保公众号推送参保政策、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企业、校园)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做到应保尽保,2025年度居民参保率99.28%。

    二是加大异地结算宣传,借助医保公众号宣传异地就医政策2次,在广场发放宣传手册2次,在各医院张贴自主备案流程和直接结算宣传海报,组织乡镇、社区通过广播宣传异地就医政策,扩大宣传面,提升鸡西域外异地住院结算率。

    三是通过公众号发布征缴通知2条,线下通过进广场、企业、校园、银行网点进行宣传,定期组织社区、乡镇医保员培训医保政策,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顺利完成。

    四是全力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3次,并延伸至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以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等医共体成员单位。对辖区内集采药品合同周期过半,序时采购进度过低的1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提醒告知。对辖区内采购集采药品存在低于序时进度等问题的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督促完成采购任务。

    3.提升对“两定机构”指导和监管能力。

    一是及时追缴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串项收费和高靠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超范围结算医疗服务”等方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增强打击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3年至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执法能力。

    四是加大监管强度,把稽核频次从一年全覆盖检查提升为一年两次,对存在问题的定点药店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作用。

    4.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一是制定2025年培训计划,列支专项经费作为培训费用,强化对11个乡镇、5个社区医保员业务培训,完成线上培训2次,线下培训3次。开展“比武练兵”活动1次,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每月组织鉴定专家对当月慢性病鉴定备案材料进行复审,共抽审6次,工作人员在信息平台逐一比对,通过人数592人次,防止出现漏报。

    三是与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建立《医疗救助及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工伤认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四是充分发挥医保服务站作用,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通过培训提高医保员业务能力,满足群众就地、就近办理业务需求,开通“微信办”“邮箱办”,提升服务便捷度,减少群众往返交通费用。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常规检查,开展了打击“药贩子”专项行动,核查追溯码线索691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计划,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联合检查。选派监管稽核3名人员赴大庆参加省飞行检查,通过实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处理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办法》,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处理,经过法制审核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三是制定出台《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虎林市医保局案卷归档装订标准》,统一行政处罚卷宗装订归档标准,在案件办结1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订归档。

    6.全面提升防范风险隐患意识。

    制定完成《虎林市医疗保障局风险隐患排查方案》《虎林市医疗保障局风险隐患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规范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

    (二)落实落靠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坚决扛牢主体责任。

    一是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成效与不足,推动责任压实。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中以专题、专段落形式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二是建立廉政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以关心帮助为出发点,严格落实对受处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错误,鼓励他们积极改正。

    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了2022年以来受处分人员案例警示教育会议,用身边人和事警示教育干部遵规守纪。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共开展警示教育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2.规范财务制度执行。

    一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准把握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在使用专项资金前召开班子会议,按照“三重一大”工作程序进行研究后使用,做到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二是将财务管理制度纳入“业务大讲堂”学习内容,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财务支出票据实行严格审核,确保每笔财务支出使用正规票据支付各项费用,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风险,做到每一笔支出有据可查、合规透明。

    三是制定了《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支管理内控制度》《虎林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约束,确保基金安全与使用效益。详细标注每笔票据使用原因,做到情况清楚,可查可验。

    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固定资产进行入帐,建立固定资产核查台账,做到帐实相符。对办公设备合理分配,做到物有所用,避免资源闲置。

    五是规范合同签订,组织财务、办公室人员对合同管理办法开展学习,提升能力。制定了《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内控制度》,严格合同审查管理,做到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人为操作随意性。

    3.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一是重新修改完善《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等全流程规范,对需签订的重大合同,报请市司法局协助审阅把关,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二是狠抓机关风纪,通过召开会议,明确机关作风纪律等相关工作,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及临时外出报备制度,按照工作程序,由分管领导或股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升重视程度。

    三是规范经办流程,对具备转诊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印发《关于规范转诊转院备案流程的通知》,减少审批环节,转诊转院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主治医生、医保科、院领导签字确认。通过举一反三,梳理医保经办流程,制定《虎林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做到医保业务经办有章可循,高效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与基金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重要事项议定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提升决策科学性。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派驻组列席会议,切实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二是规范集体议事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执行。经过充分讨论、民主参与,形成决议,避免“一言堂”,确保决策事项更符合实际需求。

    三是修改完善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贴合实际确定“大额资金”标准,让制度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派驻组列席会议,切实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2.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健全支委班子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程序,在征得虎林市直属党的机关工作委员同意后,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配齐支委班子成员并进行职责分工,提升支委班子工作能力。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归档要求,逐项审核,确保党员档案材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提升党员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作用,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列席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有效提升组织生活会规范化水平。

    四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后备力量。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5年4月18日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确定培养人,做好培养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针对干部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学习5次。派出4人参加鸡西市2025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培训学习,选派3名监管稽核业务骨干赴大庆市参加省飞行检查,通过实战锻炼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做实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医保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和使用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建立年轻干部队伍储备,每月开展年轻干部到医保窗口轮岗,通过一线锻炼,重点提升年轻干部政策解读、沟通协调、问题处置等能力。

    三是按照“三定方案”规定配备干部职数,做到职责清晰,管理规范。

    (四)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组织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学习,促进财务管理规范、精准、高效开展。对报销票据实行双人复审,加强对报销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财务部门每季度对账务账目进行自查,做到数据准确,管理有序。

    二是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确保监督到位。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聘请第三方协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精准识别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执法能力。

    三、深化政治担当,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跟踪机制,持续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二)持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围绕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与医保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实际工作成绩作为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服务便捷化,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97095;邮政信箱:虎林市爱民西街342号虎林市医疗保障局302办公室,邮编:158400;电子邮箱:hlsybj202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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