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虎林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虎林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虎林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2025年2月25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班子成员主动扛起“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召开整改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强化压力传导,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的紧迫性和严肃性。同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召开整改推进会3次,对照“问题清单”动态调整策略,确保整改工作靶向精准、落地见效。
二、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虎林市民政局党组明确“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立场,党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逐项对照问题清单不回避、不推诿,逐字逐条分析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34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
1.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下功夫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清单,各基层党支部同步跟进学习30次;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党员集中学习计划;
三是抓实理论学习,制定2025年党员集中学习计划,学习覆盖全体党员,各基层党支部分别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9次。
2.着力解决殡葬服务乱象多问题。
一是确保延伸服务价格透明,取消了花蔓收费,对休息间、孝子灯降费;
二是协调发改部门,对收费价格重新核定;
三是严格按照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出台的《殡葬用品和祭品定价暂行办法》执行;
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遗体处置按照殡葬惠民减免政策执行。
3.着力解决对特殊行业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联合市场局对殡葬用品经营场所规范管理,对禁售纸制品进行没收,对售卖商品不标价进行教育指导,定期进行抽查;
二是对殡葬服务企业法人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联合市场局对三家殡仪服务中心重复收费进行处罚,并将多收费退回群众;
三是引导“白事先生”恪守职业道德,制定白事先生规范,并定期对丧属进行回访调查;
四是对公墓进行封停,下发停止销售通知,未取得土地手续之前不得建设和销售,并安排殡仪馆专人定期检查“烧大纸”行为,发现责令立即改正。
4.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审核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成立抽查工作小组,每月按照鸡西市《关于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全方位长效监管机制》方案要求,对新增进行入户抽查,对退出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当月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抽查,并记录在案;
二是加强动态复核,“应退未退”全部退出,并追回违规资金上缴国库,经进一步核实已将“应纳未纳”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出台虎林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同时组织完善低保档案专题培训会议,以乡镇、街道自查+民政督导方式完善低保档案工作;
四是对公示情况作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乡镇、街道每天进行自查,确保在保对象长期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5.着力解决对养老产业运行缺少有效监管问题。
一是解决公共安全隐患,在新乐分院安置18个视频监控,并督促东方红福利院安装防火门,喷淋设施;
二是严格控制食品安全,建立留样食品监督检查制度,重新规划6家养老机构的厨房和储存空间,为生食和熟食分别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储存架,并贴上明显标签;
三是重新规划中心敬老院新乐分院养老面积,所有老人均按照一人6m²的标准安排入住;
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建设铁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伟光乡太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五是督促分管民办养老机构增聘护理员,达到失能人员1:6,半失能1:10,自理1:15-20的要求;
六是对惠康医养中心开展有效监管,下达安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喷淋设施供水改造,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着力解决风险防控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统筹开展保密工作,使用涉密计算机,定期进行保密知识集中学习;
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文规定,对高龄津贴公示情况隐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后四位;
三是制定民政局风险隐患排查方案、风险隐患应急处置预案,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风险防控排查;
(二)强化担当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按季度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是党员干部受党纪处分后,党组织负责人对其开展谈心谈话,受处分党员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本人违纪问题进行深刻检讨。
2.着力解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黑龙江省行政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审核,对不规范票据不予支付;
二是严格执行差旅报销规定,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差旅费进行收缴,上缴财政;
三是加强车辆用油管理,汽油款由办公室购买加油卡加油,按照发票对公付款,做好加油记录备案;
四是在签订采购合同中,约定签订时间和履约时限,确保要素齐全;
五是使用工会经费严格界定会员范围,非会员不得使用;
六是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执行支付管理程序,对于涂改报销票据的情况不予报销;
七是殡仪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支出采取转账方式,杜绝使用现金支付;
八是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按记账规范核算库存现金业务,登记库存现金科目。
3.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隐患多问题。
一是殡仪馆已建立现金日记账,完善记账环节,做到日清日结;
二是殡仪馆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登记造册,严格把控物资出入库流程,保证账物相符;
三是殡仪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取消个人收款码收公款;
四是中心敬老院建立物资采购台账,保管员填列进出库票据,由专人负责。
4.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向虎林市人社局申请了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殡仪馆不再发放加班补贴;
二是殡仪馆负责人退回按照火化工岗位标准多领取的行业补贴。
5.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对超出事假所发工资进行退缴,缴回财政国库;
二是殡仪馆加强信息登记管理,定期抽查遗体业务记录,确保账记相符;
三是对字迹模糊界桩进行描绘,对缺失、破损路牌重新安置、维修;
四是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时及时下发告知清单,做到事项清晰内容完整;
五是精准执行惠民政策,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孤儿助学条件的按月支付孤儿助学金,不再进行一次性发放。
(三)夯实组织基础,扎实落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会前提前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资金须经上会集体研究,提前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是殡仪馆“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后,提交民政局党总支委会审议;
四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禁以建议代替批评;
五是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把关审核,严禁出现雷同问题,基层党支部会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意见征集、谈心谈话等工作。
2.着力解决党建主体责任抓得不牢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并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谋划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各支部书记对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发言;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设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督导各支部每年度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三是增设行政会议记录本,将党政会议分开记录;
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课学习;未设立支委会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
五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并对退休党员进行测评;
六是每月至少按照规定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内容全面,将缺席人员标注完整,同时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
七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使基层党支部提高党建内业质量;
八是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党员减免党费程序,经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3.着力解决人员管理使用混乱问题。
一是合理配备人员,机关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补选组织委员;低保办为核对工作增配一名工作人员;
二是对基层单位借调人员履行借调手续;
三是对临聘行为严格审核,制定《虎林市殡仪馆招聘临时人员的规定》,并对多余记账员及退休人员进行解聘处理。
(四)压实长效责任,持续坚持常态化巡察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建立民政局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25年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由分管领导定期到各基层党支部督导检查,确保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按照《虎林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于不满足报销规定的不予报销;
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班子成员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进行及时督导部署。
三、坚持久久为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成果运用
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虎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22673;电子邮箱:hlsmzj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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