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医疗相关政策发布时间:2018-09-11 作者:虎林镇 发布单位:虎林镇 浏览量:1655
一、健康扶贫就医须知及流程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健康扶贫就医卡进行就诊。
2、在本市各级医院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出院时经医院“一站式”结算(即医保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患者只需缴纳自付部分。继续享受政府兜底保障95%的报销政策(超过1000元)。
3、因病情需要,需要在本市以外的医院住院治疗的,请拨打医保健康扶贫服务电话:0467-5889501
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住院贫困户向定点医院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健康扶贫就医卡等相关证明核实身份后,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三、“一站式”结算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看病住院结算时,可以把医保局、保险公司、民政局等所有报销单位需报销的费用一并结算,不需要再去各单位逐项报销,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的费用。
四、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乡镇卫生院医生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签约,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等签约服务。
五、开展九种大病集中救治
1、9种大病是: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
2、9种大病定点治疗医院:
虎林市为虎林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鸡西市为鸡西市人民医院、鸡西市矿总院。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以上疾病时可先到我市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时,有义务帮助您联系鸡西市定点医院治疗,也可由您自行联系鸡西市定点医院治疗。
虎林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刘世全13945840577
虎林市中医医院联系人:邱廷建18945867767
五、实施了光明扶贫工程
为建档立卡患有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地点医院:市医院
六、兜底保障政策
贫困户患者出院医疗费结算后,费用超过1000元的,继续享受政府兜底保障政策,请自带以下材料到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1、医药费发票复印件;2、出院证明或诊断书复印件;3、用药清单复印件;4、复印病历;5、分割单原件;6、身份证复印件;7、银行卡复印件。地址:虎林市建设东街20号,6159998
政策咨询:卫计局:5822325 医保局:5889501民政局:5899033
中国人财(兜底保障):6159998 人保财险(大病保险):5855182
人寿保险:599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