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时间:2018-09-11  作者:虎林镇  发布单位:虎林镇  浏览量:1308

  • 国家、省政策
    学前阶段:每生每年平均10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农村特困供养、孤儿、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贴,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75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住校的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农村特困供养、孤儿、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就餐补贴,每年45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学费、教科书 ,全免(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生)。
    中职学校:免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生)。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农村特困供养、孤儿、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雨露计划,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普通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7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农村特困供养、孤儿、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每生每学期250元(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就餐补贴,每生每年45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大学新生:泛海助学金,大学新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和残疾学生)。大学新生入校补贴,一次性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农村特困供养、孤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为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虎林市教育局政策
    (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免除书费、住宿费、校服购置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校服购置费。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按月免除幼儿管理费(一、二、三类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实际收取的幼儿管理费进行全额免除)。
    以上免除费用由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收缴时直接全额免收。
    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84元,直接打入学生资助卡中。
    申报及发放流程
    1.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领取、填写《虎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上报学生所在学校。
    2. 学校审核、民政和扶贫部门认定贫困类型。
    3.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教育网站及各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4. 教育部门备案受助学生信息,并会同财政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电话:5995103 虎林市教育局助学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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