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双节” 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19-09-09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21435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双节”
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党委、党组:
2019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效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复燃,倡导尚俭戒奢新风尚。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对苗头性问题真抓真管,坚决纠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担当起领导之责、教育之责、监督之责,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主动践行“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在中秋、国庆前期集中约谈本单位、部门的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禁违规违纪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券、商业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各种封建迷信和参与黄、赌、毒等低级趣味活动;严禁值班期间饮酒、空岗。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和值班驻守制度》的相关规定。
各级纪委监委机关要自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问题导向,聚焦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节日腐败”乱象,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按照高频次、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要求,对旅游景点、商场、酒店和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监委将组成暗访组,对“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各乡镇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发生的“四风”问题线索或舆情热点,以及节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电话:5837828。
举报电话:5822535 17884170569
举报网址:虎林市纪检监察网(www.hulinjj.gov.cn)
中共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