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发布时间:2020-02-03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24574
关于对全市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地来我市的私家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禁止进入虎林。外地回乡的虎林籍人员,一律隔离48小时。
二、市域内除110、120、119等应急救援作业车辆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车辆、必要的物资保障和生产生活等车辆外,私家车辆除特殊需要外不要上路行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三、出租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载运未佩戴口罩的乘客。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请居民自行通知域外计划来虎走访探亲人员取消行程。
五、域内各农场、森工林业局参照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虎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