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全市村屯和城市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2-03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24847

  • 公告


    关于对全市村屯和城市居民小区
    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市村屯、城市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村屯、城市居民小区,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全部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和本小区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和本小区人员除必要情况不得外出。
    二、各村屯和城市居民小区之间、本村屯和本小区居民之间(含城市平房区)不得相互走动,也不准外来人员走亲访友,严禁聚餐聚集,严禁到人员密集场所走动。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三、对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村和小区,设置显著标识,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实际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同时,如发现有外地返(来)虎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特别是从湖北省返(来)虎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联系电话0467-5848601。对所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各村屯、城市居民小区要组织巡防队,实行不间断巡防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屯安排专门车辆,以应对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小区物业公司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区出入口、垃圾桶、楼栋门厅、楼梯通道等公共区域的消毒,物业工作人员要全部戴口罩上岗。
    五、全市所有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机关企事业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周边居民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做到少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各级党员干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域内各农场、森工林业局参照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虎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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