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鸡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请注意,违反这个规定,将被问责!
  • 发布时间:2020-03-31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24818

  •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清明祭祀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一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祭扫活动提出“三个严禁三个一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如有发现一律予以从严处理。

    二、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如有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三、严禁各级党组织敷衍塞责,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疫情蔓延或发生不良社会反响,一律予以问责。


    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友情链接:中央纪检监察网 | 黑龙江纪检监察网 | 鸡西纪检监察网 | 虎林政府网 | 虎林新闻网 | 虎林先锋网

    主办:中国共产党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虎林市西岗路与解放西街交叉口

    黑ICP备17006743号  公安网监备:23038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