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林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试行)
  • 发布时间:2020-12-27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1401

  •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调动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虎林市纪委监委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虎纪办发[]号)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考核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重点考核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政治领导本领、执纪执法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情况。
    (三)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考核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紧抓快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正确政绩观。重点考核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以及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重点考核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以及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第四条 评分办法。满分100分,领导评价分10分,班子成员互评分10分,群众评价分10分,挂钩分管、协管科室成绩70分。
    (一)领导评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各班子成员打分,满分10分。
    (二)班子成员互评。组织各班子成员进行互评打分,满分10分,取平均分。
    (三)群众评价。组织群众对各班子成员进行打分,满分10分,取平均分。
    (四)挂钩分管、协管科室、部门成绩。分管、协管科室的年终的考核成绩,取平均分,按照70%进行折算,挂钩到相应的班子成员。
    第五条 常委会对班子成员考核总分进行审定,形成最终考核结果。结合年度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意见。
    第六条 考核结果及运用。年度考核意见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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