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林市纪委监委文明办公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20-12-27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8018

  • 虎林市纪委监委文明办公管理规定
    为规范办公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优质的办公习惯,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形象,合力打造虎林市党政机关文明办公典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1、室内桌椅、卷柜、沙发、茶几、衣架、清洁用具等设施布局有序,不得随意摆放。
    2、保持墙面洁净,不准乱涂乱贴,不准在墙上随意钉钉子、挂物品、张贴图表。
    3、窗户定期清洁,保持无灰尘、无蜘蛛网,窗台不得摆放杂物。
    4、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杂乱无章。
    5、保持室内设施日常卫生,桌椅每天至少清理一次, 电子设备、卷柜等物品定期清理,确保触摸无灰尘。
    6、办公和生活垃圾,如加班饭盒等要及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不准在墙角、洗手间等地随意堆放,茶叶末等各类固体饮品不允许直接倒入洗手池中。
    7、保持地面洁净卫生,无杂物、污垢、尘土。
    8、室内花草要保持旺盛,摆放美观,起到点缀作用。
    9、爱护公共环境,使用会议室、阅览室后恢复原样,不准在公共场所出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请吸烟的同志在不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自觉保持环境清洁。
    二、工作规范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办案、办事的,必须报告和告知去向,在办公室门上应有留言提示,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不得以外出办案为借口处理私事,有事请假并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
    2、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使用电脑、手机聊天、玩游戏、看电影、逛淘宝等,不得利用电脑和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接打电话不得闲聊。
    3、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准吃零食,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因走路、搬运物品等行为发出噪音,不得无故到其他办公室串岗、闲谈,不得随意离岗,不得影响他人办公。
    4、对待群众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交谈有礼有节,使用文明用语,不允许置之不理或故意刁难,能及时办的事不拖,能协助办的事不推。
    5、执纪办案过程中,要严格使用纪言纪语,主动出示工作证,亮明身份,依纪依法文明办案。
    6、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职工请假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程序审批,交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按时到岗并办理销假手续。
    7、科室之间不得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认真履行本科室本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和其他岗位工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应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落实安全措施。要服从和配合廉政教育中心的管理,对各种不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向廉政教育中心负责人反映。
    2、办公、办案场所严禁使用取暖器等危险电器设备,每天下班后,各科室必须自觉关闭电脑、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关好门窗,避免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票据、印章、重要文件材料、案卷管理,遵守保密纪律,案件卷宗以及涉密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堆放,避免泄密或丢失。票据、印章、重要文件材料、案卷用后必须锁好,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一律关门上锁。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将保密制度贯穿于工作中,不得越职打听、过问、干预案件。不得随意将单位工作程序、内部环境、饮食起居等情况外漏,或在微信朋友圈、非工作群、微博、QQ等自媒体上传播,自觉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危机意识。
    5、严格政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私自串班。要认真接听、记录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带班领导。遇重特大事件可直接上报主要领导。
    6、严格执行《虎林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出办公大楼的管理规定》,规范接待外来人员,确保办案区安全。
    7、提倡节约用水,严禁跑冒滴漏,用水后要确认关闭好水龙头再离开。
    8、提倡节约用电,会议室、办公室尽可能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照明白天要关闭,夜晚要做到人走灯灭。
    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疫工作。
    四、办公形象要求
    1、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要着正便装,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佩戴工作牌,党员佩戴党徽。        
    2、工作时间要保持好个人卫生,不准穿短裤、拖鞋、打赤脚;服装要保持干净整洁,不披衣、挽袖、卷裤腿;头发梳理整齐,不披发散发;化妆要素、淡、雅,不喷香水、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指甲油。
    3、工作时间不准伏在办公桌上和仰躺在座椅上,任何时间不得出现将脚搭在办公桌上和坐在办公桌上等不雅行为。
    4、工作时间坐立行走姿势端正,走路不勾肩搭背,不摇晃拖沓。上下班进出办公区、食堂排队就餐、使用卫生间等环节中要文明有序,不得出现嬉笑打闹、随地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5、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礼貌用语、规范行为,处处养成良好习惯,体现文明风范,共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努力打造虎林最优机关典范。
    以上规定,各科室要严格遵守,办公室将按照《文明办公考核评比办法》每两周进行检查评比,总分100分,对评比结果优秀的前两名科室以发放流动红旗的方式进行表彰,对评比结果较差的科室提出批评,对拒不整改的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文明办公考核评比办法》
    虎林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友情链接:中央纪检监察网 | 黑龙江纪检监察网 | 鸡西纪检监察网 | 虎林政府网 | 虎林新闻网 | 虎林先锋网

    主办:中国共产党虎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虎林市西岗路与解放西街交叉口

    黑ICP备17006743号  公安网监备:23038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