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关于外来人员 进出办案大楼的管理规定发布时间:2020-12-27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7511
虎林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关于外来人员
进出办案大楼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案大楼进出人员管理,确保办案区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案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进出办案大楼和上楼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程序和遵守入楼上楼制度。
二、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办案大楼二楼以上楼层;各位常委(委员)和各科室接待外来人员必须在二楼小会议室或值班室接待,只有极其必要的才允许上楼,常委以上由保安负责接送,各科室的由所找科室人员亲自接送。
三、工作人员不准在办案大楼会见家人、接待亲属朋友,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案大楼。
四、除上级纪委监委、市委主要领导以及委机关领导检查工作以及办案人员正常办案外,其他人员有事需进入办案区的,必须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后勤服务人员可凭已授权的出入证进入办案区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服务保洁,需进入核心目标区的,由办案区值班干部指派专人全程跟同。
六、节假日或夜晚外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办案大楼,由政务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请示后方可进入,只能在二楼小会议室或值班室接待,一律不能进入二楼以上楼层。
请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依规依纪问责。
虎林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