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纪委监委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0-12-27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8207
虎林市纪委监委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为使集体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规范集体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集体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
二、廉政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宿舍统一管理,保安负责集体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廉政教育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三、入住人员一律凭《虎林市纪委监委集体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要求,在规定楼层、房间、床位入住。使用宿舍内的物品,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四、集体宿舍日常管理:
1、每个宿舍指定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内务管理。
2、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蔓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3、廉政教育中心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4、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
6、住宿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宿人员不得在走廊、楼道、洗手间等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乱扔、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8、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9、住宿人员要注意宿舍安全,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0、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或侮辱他人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11、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
12、无特殊原因,一楼男寝人员不得进入二楼女寝区域。
五、集体宿舍安全管理: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宿舍,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
2、入住人员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管理人员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管理工作,杜绝外来人员留宿,凡因宿舍管理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宿舍管理人员从重处理。
虎林市纪委监委集体宿舍入住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