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5-08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36144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虎林市纪委监委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一)资金方面
1.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资金;
2.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以秸秆焚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
4.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
7.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账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
11.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12.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二、专项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67-5822535
微信公众号:清风虎林
网络举报:百度进入“虎林纪检监察网站”,在首页右下角点击“网络在线监督举报”开始举报。
来信地址:虎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鸡西市纪委监委第二办案区(虎林市市政管理处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