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三个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发布时间:2015-07-21 作者:虎林纪委宣教室 发布单位:宣传部 浏览量:34959
年初以来,虎林市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重申党纪党规,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作风相关规定,年初以来先后制发《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专项举报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的通知》;《关于严禁举办“升学宴”的通知》,力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监督检查常态化。市纪委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突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多形式对作风建设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严肃问责常态化。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对党委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虎林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