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红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
  • 发布时间:2017-06-29  作者:东方红镇  发布单位:东方红镇  浏览量:549



  • 虎东发[2017]5号



    关于印发《东方红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中心站所:
    现将《东方红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中共东方红镇委员会
    201726

    主题词: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责任分工通知
    中共东方红镇委员会2017年2月6日印发
    共印25份。


    东方红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隋福新(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董泗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志斌(镇人大主席)
    胡永平(镇党委副书记)
    郑喜利(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成 员:徐向阳(党委宣传委员)
    王 欣(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穆迎霞(党委组织委员)
    王 波(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孙荣起(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于海燕(人大副主席)
    刘 敏(政府副镇长)
    郭 玲(纪委副书记、经管站长)
    梁世燕(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资料收集和日常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隋福新:党委书记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本镇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各部门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董泗臣:党委副书记、镇长
    对全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政府班子成员及各村、各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镇经济工作及项目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杨志斌:镇人大主席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帮助指导各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胡永平: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宗教、区域经济、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兴阳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郑喜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措施,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徐向阳:党委宣传委员
    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政法、综治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王欣: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了解和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所负责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水产、农机、供销等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穆迎霞:党委组织委员
    协助镇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了解和掌握职责范围内的镇、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按镇党委、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王波: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了解和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文卫、计生、科技、公共服务中心等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东方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孙荣起: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镇党委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所负责的武装、民兵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于海燕:人大副主席
    协助主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所负责的关工委、老促会、老干部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富先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刘敏:政府副镇长
    对所负责的政府办、信访、安全、企业、乡建、民政、环保等分管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郭玲:纪委副书记、经管站长
    协助镇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对所负责的村级会计管理和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中共东方红镇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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