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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虎头镇虎头村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12 作者:虎头镇 发布单位:虎头镇 浏览量:924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党员,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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